中央17年后再下文加強政法隊伍建設 有何深意?
發表時間:2017-08-22 人氣:1213
中共中央近日印發《關于新形勢下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意見》,明確新形勢下政法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、目標任務,提出加強和改進政法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。
1999年,中央曾制定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政法干部隊伍建設的決定》。17年后,面對經濟發展新常態和社會結構新變化,中央再次發文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有何用意?
一、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
政法隊伍是法治中國、平安中國建設的重要力量,首先必須堅定理想信念。對此,意見提出一系列措施,其中包括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,定期對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、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進行監督檢查,嚴肅查處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行為。
意見明確提出,“牢牢把握政治過硬、業務過硬、責任過硬、紀律過硬、作風過硬的總要求,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法隊伍正規化、專業化、職業化方向,深入推進思想政治、業務能力、紀律作風建設,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、執法為民、敢于擔當、清正廉潔的政法隊伍。”
此外,意見提出把政法職業榮譽制度納入國家榮譽制度體系,完善樹立先進典型、表彰優秀政法干警常態化機制,探索實行榮譽退休制度,增強政法干警職業榮譽感和歸屬感。
“政法干警身處執法司法第一線,直接面對當事人和廣大人民群眾,他們的法治觀念、職業操守、辦案能力、紀律作風直接關乎公共安全、社會公正。”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文顯認為,基于政法隊伍建設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,意見提出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第一位。
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原副院長李永忠表示,意見提出“完善政治輪訓制度”“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”“分類健全職業道德準則”“完善職業道德評價機制”“鑄就絕對忠誠的政治品格”,就加強思想政治建設、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養構建了一系列載體。相信通過一系列政策措施實施,恢復并重建道德高線,打造一支信念堅定、執法為民、敢于擔當、清正廉潔的政法隊伍是可以期待的。
二、增強四個方面履職能力
提高政法隊伍履職能力,是新形勢下打造現代政法隊伍的現實需要。在這個方面,意見特別提出要提高政法干警的執法司法專業能力、群眾工作能力、科技應用能力以及媒介素養和社會溝通能力。
“隨著科學技術進步、社會轉型、經濟轉軌和利益格局的巨變,新型案件、疑難案件、涉外案件、知識產權案件快速增長,需要大批受過良好專業訓練、經歷各種考驗,具有清正廉潔品質和明辨是非理性的法官、檢察官、警官,才能把良法善治落到實處。”張文顯說。
在具體措施方面,意見提出建立符合執法司法規律的政法干警績效考評體系,在職務晉升、薪酬待遇、榮譽激勵等方面全面體現能力和業績導向,加快建立能者上、庸者下、劣者汰的選人用人機制。
此外,意見還提出完善特殊職位招錄政策,制定政法專門人才差別化管理辦法,建立以價值和貢獻為導向的專門人才獎勵制度,對特殊人才實行特殊政策,建立健全社會人才特聘制度等。
中央黨校政法部主任卓澤淵認為,提高政法隊伍履職能力,必須通過制度機制來體現能力和業績導向。此外,要落實意見關于研究制定政法專門人才發展規劃、建設國家和省部級政法人才庫的要求,加快建設與新形勢下政法工作相適應的專門人才隊伍,同時推進法學教育及其改革發展,為政法隊伍建設提供長期的人力與智力支持。
三、制定政法干警權力清單、責任清單
在政法隊伍紀律作風建設方面,這份意見從完善權力約束監督機制、懲治司法腐敗等方面提出了多項措施,其中明確要求分類制定政法干警權力清單、責任清單,明確各類辦案組織、辦案人員職責權限;建立政法干警違紀違法舉報投訴平臺,健全違紀違法線索受理、調查、反饋、追責機制,做到有案必查、有腐必懲等。
“政法隊伍以執法司法為職業屬性,守護著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。”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顧永忠表示,“既要賦予他們與所從事的執法、司法工作性質和特點相適應的應有權力,改變以行政化管理政法隊伍的傳統思維和方式,同時還要強化他們應當負有的執法和司法責任,讓他們有職有權有責任。”
同時,意見提出完善崗位職權利益回避制度,嚴禁政法干警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,嚴禁政法干警家屬插手、經營與政法干警職務行為相關聯的特種行業和場所;建立黨委政法委紀律作風督查巡查機制,實行經常性明察暗訪、問題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。
意見提出,“持續整改作風突出問題,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,綜合治理失職瀆職行為,著力解決執法司法不公問題。”
卓澤淵表示,政法隊伍唯有嚴格執紀,才能確保嚴格執法。必須持續整改作風上的突出問題,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要進行分析研判,建立正風肅紀的長效機制。要綜合治理有案不立、刑訊逼供、濫用強制措施等失職瀆職行為,著力解決訴訟難、執行難等問題。完善權力約束監督機制,嚴格實行責任追究。
四、嚴懲暴力襲警抗法等行為
權威部門數據顯示,公安機關近年來年均犧牲400多名民警,4000多名民警因公負傷。近年來發生的多起暴力抗法、暴力襲警案件,也讓政法干警職業風險進一步加大。
對此,本次出臺的意見從深化工資制度改革、提高職業保障水平、增強干警履職安全感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。
其中,意見明確提出,健全依法履職保護機制,依法嚴懲暴力襲警抗法等妨害執法司法的違法犯罪行為;落實撫恤優待政策,加強政法干警醫療保障,加快推進法官、檢察官、人民警察參加工傷保險制度,切實保障干警休息權。
“政法隊伍的標準高了、素質高了、任務重了,必然要求待遇的相應提升,否則就難以使這支隊伍具有應有的尊榮感和吸引力。”卓澤淵說,“這就要求健全依法履職的保護機制,建立救濟機制、澄清機制等,保障政法干警的人格尊嚴和合法權益。”
此外,意見還提出建立與法官、檢察官、司法輔助人員職務序列相配套的工資制度,落實與辦案數量、質量直接掛鉤的績效考核獎金分配制度等措施。
顧永忠表示,這些措施體現了科學合理、與責任風險掛鉤、多勞多得、傾斜基層一線人員等保障原則。這對增強政法隊伍凝聚力,解除廣大干警后顧之憂,確保他們安心工作具有重要意義。